1. 事关民族复兴与永续发展的战略思维
战略思维是指在实践活动中对事物本质进行全面性分析与整体性把控,进而形成的一种以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相统一、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相结合的理性思维活动。其目的是在把握全局、驾驭全局中追求整体利益,从而达成某一战略目标或价值追求。2003年6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深刻认识到生态环境问题的严峻性、环境污染治理的复杂性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和“一张蓝图绘到底”的韧劲作出了实施“千万工程”的战略判断和决策。“千万工程”实施以来,在历届浙江省委20年的接续奋斗和全方位的战略擘画中,构建起了“千村未来、万村共富”的乡村振兴新格局,深刻体现了战略思维的重要意义。
“千万工程”在顶层设计层面以“建设生态省”“八八战略”“绿色浙江”等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引领,强调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与全过程,进一步丰富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内涵;在底层逻辑层面,立足于“人化自然”的本体论以及“人与自然辩证统一”的认识论高度,指明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使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在发展前景层面,强调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构建起符合生态文明发展要求的绿色经济运行体系,逐步形成全领域全方位的生态文明建设大格局。这一系列部署不仅实现了宏观视野与微观视角的统一,同时也从整体性与长远性角度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战略擘画,构筑起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的新思路,为新时期我国更坚决地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了战略支撑。
2. 注重整体推进与协同治理的系统思维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如何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如何构建起“人—自然—社会”共建共享的社会行动网络,是一项纷繁复杂、任务艰巨的综合性工程。要把系统观念贯穿到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过程,贯穿于南水北调、大江大河治理、能源结构调整工作等方方面面,综合运用行政、市场、科技、法制等多种手段,在整体性把握中顺应生态环保的内在规律,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系统治理与综合治理,构造和谐共存、互惠共生的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在推进“千万工程”的实践中,针对人与自然关系异化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认为“既有环境污染带来的‘外伤’,又有生态系统被破坏造成的‘神经性症状’,还有资源过度开发带来的‘体力透支’”,因而不能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各管一摊、相互掣肘”,而必须“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出发,挖掘具有更大生态红利和民生福祉的循环经济产业与生态效益工程,在以点带线、连线成片中探索全域规划、全域建设、全域提升、全域美丽的新路径,将“生态优势”转化为“民生福利”。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生态环境问题的碎片化与非均衡性矛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认识到,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深刻透彻地阐明了生命共同体各要素之间普遍联系与相互影响的关系,说明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必须从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权衡自然生态系统与人类社会经济系统的合理配置,因时、因地、因事统筹规划,在不断推进各要素的均衡优化布局和科学高效利用中找到最优解决方案,从而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3. 统筹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辩证思维
4. 恪守生态红线与绿色发展的底线思维
底线思维强调以事物发展的最低点或最坏结果为逻辑起点,在守住底线的前提下争取最大期望值或最好的结果。简言之,底线思维是坚守底线和谋求最理想目标的辩证统一。生态文明建设要实行严格的管理限值与空间边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严守环境质量底线与资源利用上线,从根本上防止质变的发生,确保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为我国实行最彻底的生态保护与治理建立了刚性尺度。
总结“千万工程”中生态文明建设蕴含的底线思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强调生态保护与生态治理的基础性地位,指明“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最为基础的条件,是我国持续发展最为重要的基础”,必须将生态环境置于至关重要的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把不损害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的底线”。其二,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国家兴衰存亡的高度,指明生态环境的恶化不仅是“河川之危”“水源之危”“生存环境之危”,更是“民族存续之危”,因此,必须将生态文明建设置于“优先”与“底线”地位,防止其“遭受不可修复的损伤”。其三,要求党员干部要将生态红线作为自己的政治底线,让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党员干部“政治生命中的胎记”,并在思想上明晰,只有将绿色发展的“底线”铺垫好,才会有今后发展的高歌猛进;只有将生态优先的“红线”勾勒好,才会阔步迈进生态文明新时代,为新时代党员干部更好地恪守生态红线与底线指明了方向。
5. 强化刚性约束与执法力度的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是一种按照法治的逻辑来观察问题,并将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律规定付诸实际的认识活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因而要用最严格制度和最严密法治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
浙江在统筹落实“千万工程”的实践要求时,一方面将“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的刚性法治思维贯彻到底,建立起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地方性法规,使制度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另一方面增强立法的协调性与系统性,从多角度构建起多元主体共治模式与全民守法共识体系,以政府为主导,以农民为主体,以企业及社会组织为辅助,共同搭建形成了崇尚法治的乡村良治新风尚。同时,针对生态治理“新官不理旧账”“人来政改,人去政息”等推诿扯皮的官僚主义现象,制定了相应的生态环境监察与问责的法律法规以及“对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制度”,同步推进督查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实行“党政同责”与“一岗双责”,倒逼干部成为生态环境的“守门员”,从而实现了国家法律法规与党内法规的有效衔接。
6. 树立超越陈规与开拓创新的创新思维
所谓创新思维,是指“破除迷信,超越陈规,善于因时制宜、知难而进、开拓创新”的思维方法。整体而言,习近平总书记在破解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难题的主要思路为:在思想上,破除妨碍改革发展的思维定式,破除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的陈旧观念和GDP崇拜意识,阐明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非对立关系,强调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在价值尺度上,以承认自然对人类生存的基础性作用为前提,将民本思维作为思想底线,提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阐明生态文明建设“以谁为本”“以谁为主”的基本问题;在实践理路上,严格遵循“谁污染、谁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排污申请登记与许可证”等政策制度,深入实施绿色消费革命、经济发展转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一系列战略举措,积极探索环境治理与监管手段的信息化、多元化与智能化,寻求以科技发展引领生态治理的新思路;在方法指导上,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破除孤立看问题和处理问题的思想倾向,将生态文明置于中华文明发展史与社会主义文明发展史中来考量,以整体性、全局性观念实现对生态文明建设全局的整体性把控,从而推进了“千万工程”的迭代升级与延续升华。